「中華輔導與諮商學報」編輯作業準則

中華民國97131日學報編輯委員會修正通過

 
1 「中華輔導與諮商學報」(以下簡稱本學報)為定期出版之學術性期刊。針對本學報編輯委員會處理文稿編審相關事宜,特訂定本準則。
2 本學報常年徵稿,自一〇〇年起,每年四、八、十二月各出刊一期,每期刊出四至八篇,以文稿審查通過先後為序。
3 本學報採「匿名審查」,相關流程與處理原則依「編輯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」及「審查標準」所規範。投稿人為編輯委員會成員時,應迴避該文稿之一切審查作業流程。
4 本學報除公開徵稿之外,得於不違背本學報宗旨之前提下增設特邀(約)稿(以下簡稱特稿)。特稿之邀請對象及處理原則如下:
(一)下列人士得經主編或編輯委員推薦,經編輯委員會同意後成為 特稿作者:
1. 經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提名獲頒「木鐸獎」者。
2. 諮商與輔導領域中之資深實務工作人員或學有專精之學術人士。
(二)特稿之處理流程與原則:
1. 由主編聯繫經編輯委員會議決同意之對象徵詢意願。
2. 特稿亦需進入審查程序。
5 本學報得發行專題刊物。
(一)專題刊物之主題、專刊主編由編輯委員會決議。
(二)專題刊物文稿之審查流程與一般文稿之程序相同,均依照「編輯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」及「審查標準」之規範進行。
(三)專刊主編得加入內部編輯會議,共同審查文稿和補充審查意見。
(四)本學報專題刊物徵稿期限由專刊主編決定,通過審查之文稿篇數足夠即發刊,以文稿審查通過先後為序。
6 本作業準則經編輯委員會通過、理事會備查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